|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機器設備及雜項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1/7/11~102/6/10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出售機器及雜項設備予廈門正新:新台幣558,312,225元;
出售機器及雜項設備予MAXXIS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 Ltd.:
新台幣775,737,08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334,049,31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廈門正新橡膠工業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
MAXXIS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 Ltd.-本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為營運所需及整合集團資源設定。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廈門正新處分利益:新台幣174,595,120元;
MAXXIS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 Ltd:新台幣298,961,016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帳面價值。
決策單位:依公司採購核定權限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及整合集團資源。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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