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05 正新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5/04/23 發言時間 14:56:35
發言人 羅永勵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8525151-60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 MAXXIS International (HK) Ltd.公告 董事會決議通過盈餘匯回案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15/04/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RMB514,516,202.00。
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透過MAXXIS International Co., Ltd.100%持股
MAXXIS International (HK) Ltd.,最後盈餘匯回本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