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06 建大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5/26 發言時間 11:50:24
發言人 劉桂君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8345171-310
主旨 美國商務部公告對自臺灣進口之輪胎反傾銷稅率終判結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5/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25
2.公司名稱: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04
6.報導內容:美反傾銷稅終判輪胎業無奈
7.發生緣由:美國對台、韓、泰、越四國分別課徵反傾銷、反補貼稅。
商務部日前完成調查後公告終判結果,對來自台灣進口的轎車、輕卡
車課徵反傾銷稅,應訴廠商稅率:正新橡膠公司為20.04%、南港輪胎
為101.84%、其他非應訴廠商(含建大)稅率為84.75%。
8.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提前開始佈局重新配置全球市場的供應系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