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代號 | 2107 |
| 2 | 公司名稱 | 厚生 |
| 3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漢口街一段82號8樓 |
| 4 | 買回股份目的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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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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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 497,189,432 |
| 8 |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 0 |
| 9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0 | 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 0 |
| 11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2 | 買回股份種類 |
普通股 |
| 13 | 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 | A.保留盈餘(元): 7,745,596,962 |
|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502,097,508 |
|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1,392,130,410 |
|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331,639,205 |
| E.A+B-C-D 合計(元): 6,523,924,855 |
| 14 | 預定買回之期間 | 開始日期:
104/07/29 |
| 結束日期:
104/09/25 |
| 15 | 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 20,000,000 |
|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A/B 4.02% |
| 16 | 買回區間價格(元) | 最低: 18.0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
| 最高: 25.00 |
| 17 | 買回方式 |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
|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0股 |
| 19 |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101年10月29日至101年12月28日申報買回20,000仟股,實際買回0仟 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本公司購買時點原則大多於當日股價非理性急跌時 ,執行期間證券市場盤 勢已趨穩定,基於財務資金有效運用兼考量股東權益之維護,致本次 未能按預定數量買回。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18屆第二次臨時董事會議事錄
一、時 間:中華民國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 十分整 二、地 點:本公司漢口街辦公室七樓會議室 三、出席董事:徐正己 徐正新 徐維志 林坤榮 湯坤城 鄭佳村 四、列 席:徐正冠 何敏川 總稽核:劉文正 五、主 席:徐正己 記 錄:歐嘉保 六、報告事項: 1、前次會議(104/6/17)議事錄暨執行報告 七、討論事項: 案由:擬實施第十五次買回庫藏股案。 說明: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買回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內 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額上限:新台幣6,855,564,060元整。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至一○四年九月 二十五日 止;預計買回20,000仟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8元至25元整,股價若跌破買回之區間價 格下限18元, 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0股。 9.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101年10月29日至101年12月28日申報買回20,000仟股,實際買回0 仟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本公司購買時點原則大多於當日股價非理性急 跌時,執行期間證券市 場盤勢已趨穩定,基於財務資金有效運用兼考量股東權益之維護 ,致本次未能按預定數 量買回。 二、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4.02%,不足以影響 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 之維持。 三、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 買回股份應檢附「董事 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聲明 書內容如附件。 四、謹提請核議。
決議:出席董事,全數無異議照案通過。
八、臨時動議:無。
九、散會。
主 席:徐正己 記 錄 :歐嘉保 |
| 21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
不適用 |
| 22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
不適用 |
| 23 |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
厚生股份有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 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20,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4.02%,且買 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67.1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 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六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公司名稱: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徐正材 |
| 24 |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依其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後,若依價格 下限買回股份,其現金 流出將為360,000仟元,若依價格上限買回股份,其現金流出將為500 ,000仟元;買回股份除 造成現金流出外,其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皆會下降,負債比率則會上 升,另由於買進價格上 限設算買回公司股份,預期將低於104年3月底之每股淨值,故擬制性 每股淨值將略為上升, 然而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減少至477,189仟股,故擬制性每股盈餘則 增加至0.73元。 綜上所述,本證券承銷商認為厚生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 執行買回股份,對公司 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尚無產生重 大不利之影響。 |
| 25 | 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