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14 鑫永銓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5/01/06 | 發言時間 | 17:19:44 | 發言人 | 胡美惠 | 發言人職稱 | 特別助理 | 發言人電話 | 049-2263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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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鑫永銓協同調查局偵辦竊取商業機密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1/0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4/01/06 2.公司名稱: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近日本公司發現離職同仁複製、儲存公司機密資訊,洩漏予競爭對手的重大 疑慮,因此將相關資料主動提交法務部調查局請求偵辦,並向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 告訴。今( 6日 )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執行偵辦作為,本公司證人主動配合應訊。 本公司的重大業務資訊是累積數十年來的心血結晶,少數離職同仁一時貪念,巧取豪奪 ,我們鄭重予以譴責。 此外,對於這些離職同仁違反公司機密資訊管理政策的行為,我們也深感遺憾與痛心, 本公司重申捍衛公司智慧財產權的決心,並對南投地檢署及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積極偵 辦本件洩密案件,遏止重大經濟罪犯,保護台灣產業的重大貢獻表示感謝。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對調查過程中全力配合並提供一切必要資料。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