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1 裕隆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4/29 發言時間 14:50:58
發言人 蕭明輝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871801-29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決議申請廢止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4/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4/29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與籌措轉投資子公司所需之資金,原擬以發行國內第三次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新臺幣6,000,000仟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民國101年10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5165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並經民國102
   年1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0213號函准予延長募集期間3個月。
(2)茲因近期全球資本市場受到歐洲經濟成長停滯之疑慮及中國宏觀調控政策之影響而
   處於波動越加激烈之情況,不利於本案之發行,為考量公司整體及股東之最大權益
   ,本公司擬暫以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等方式支應營運與轉投資所需之資金需求,故
   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廢止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並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4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4548號函廢止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