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1 裕隆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1/11 發言時間 17:54:50
發言人 蕭明輝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871801-29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十一月十一日董事會重大決議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1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1/11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會議重要內容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
承認事項:
(一)追認裕隆日產汽車(股)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案
討論案:
(一)本公司2013年第三季營業決算報告審議案
(二)本公司「股務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相關章節修訂案
(三)本公司經理人解任案
(四)本公司會計主管解任暨新任案
(五)本公司稽核主管改派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