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1 裕隆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06/03/20 發言時間 21:09:33
發言人 羅文邑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871801-29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3/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20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175仟元,現金方式發放。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9,104仟元,現金方式發放。
(3)董事會通過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
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上述決議金額與105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7.其他應敘明事項:除本次提撥之員工酬勞新台幣2,175仟元
外,本公司另於106年1月份時,加發獎金新台幣61,697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