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1 裕隆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3/25 發言時間 18:37:14
發言人 羅文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871801-290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3/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25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不發放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