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1 裕隆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3/10 發言時間 17:58:51
發言人 羅文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871801-29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1/03/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0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6,640仟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24,391仟元。
(3)獨立董事則不參與分配。
7.其他應敘明事項:除本次提撥之員工酬勞新台幣36,640仟元外,
本公司另於111年1月份時,加發獎金新台幣38,884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