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4 中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3/24 發言時間 16:22:11
發言人 黃得超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478319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3/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3/03/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羅德潤副總經理、王國繼協理、
錢經武協理、黃得超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同類之業務並擔任經理人或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羅德潤副總經理、黃得超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浙江康達汽車工貿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杭州市大關路30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汽車(含小轎車)、摩托車、機電設備及零、配件、
汽車百貨用品銷售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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