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6 三陽工業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1/19 發言時間 15:42:45
發言人 江金鏞 發言人職稱 行政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81911*1218
主旨 澄清103年11月06日經濟日報、11月07日自由時報、 11月07日蘋果日報等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11/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11/07
2.公司名稱:三陽工業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本公司內湖企業總部開發案出售利益之預估。
7.發生緣由:
 有關經濟日報103年11月06日、自由時報及蘋果日報103年11月07日
 報導本公司內湖企業總部開發案出售利益乙事,其具體收益仍待本
 公司財務部門分析,報載內容純屬媒體自行推測。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