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代號 | 2206 |
| 2 | 公司名稱 | 三陽工業 |
| 3 | 公司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3號 |
| 4 | 買回股份目的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 5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6/07/26
|
| 7 | 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 868,595,604 |
| 8 |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 29,449,000 |
| 9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3.35% |
| 10 | 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 0 |
| 11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2 | 買回股份種類 |
普通股 |
| 13 | 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 | A.保留盈餘(元): 5,373,538,830 |
|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126,060,903 |
|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880,044,604 |
|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1,397,865,556 |
| E.A+B-C-D 合計(元): 3,221,689,573 |
| 14 | 預定買回之期間 | 開始日期:
106/07/27 |
| 結束日期:
106/09/25 |
| 15 | 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 12,000,000 |
|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A/B 1.36% |
| 16 | 買回區間價格(元) | 最低: 15.0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
| 最高: 32.00 |
| 17 | 買回方式 |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
|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 |
預定買回股數(股)(A) |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B) |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B/A) |
| 106/06/06 ~ 106/07/26 |
30,000,000 |
18,000,000 |
60.00 |
| 106/04/14 ~ 106/05/26 |
40,000,000 |
11,449,000 |
29.00 |
| 104/08/27 ~ 104/10/16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
| 19 |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第六次買回庫藏股因為維護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 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 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餘12,000,000股續於本次買回。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本案業經106年7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12,000,000股。 |
| 21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
第三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 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四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依法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與本公 司員工,逾期未轉讓部 分,應依法辦理消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五條 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之本公司正式從業員(不含臨時工、技術生、顧問 及外籍人員)或對公司有 特殊貢獻經董事長核准之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 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 十之海內外子公司員工,均得依本辦法所訂之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 格。 第六條 員工認股標準: 依服務年資、職等資格、職位、考績、特殊貢獻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 之條件等標準,訂定員 工可認購之股數。詳細辦法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公佈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認購股數標準、認股繳款 期間等作業事項。 三、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八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 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應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換價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X(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 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九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 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
| 22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
不適用 |
| 23 |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36,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以每 股32元計算)僅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84茲聲 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
| 24 |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依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國禓會計師就本公司預計以每股15~3 2元買回本公司普通股 股票12,000,000股,對本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 報酬率、速動比率、流 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並認為本公司預定買回股 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
| 25 | 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