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11 長榮鋼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3/10 發言時間 19:23:05
發言人 劉邦恩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357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
符合條款 44 事實發生日 112/03/10
說明
1.董事會日期:112/03/10
2.審計委員會日期:NA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
(3)111年度盈餘分配議案。
(4)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5)委任112年度簽證會計師並決議其報酬。
(6)訂定「簽證會計師提供非確信服務預先核准政策」。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林天送獨立董事及林淑玲獨立董事辭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僅餘1人,故無法召開
審計委員會。
(2)上述議案業經本公司全體董事同意。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