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27 裕日車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2/25 發言時間 12:03:43
發言人 李振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875881-1117
主旨 澄清105/02/25『工商時報』A4版有關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2/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2/25
2.公司名稱: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裕日車 2015年EPS估達18元....。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上述係法人推估,相關財報資訊以會計師查核後公布之財報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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