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27 裕日車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3/28 發言時間 14:51:32
發言人 李振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875881-111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三號圓頂劇場
4.召集事由: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2015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3)監察人查核201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本公司2015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2015年度決算表冊案
(6)2015年度盈餘分配案
(7)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8)其他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之股東,本公司自105年4月22日起至5月3日止
   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凡有意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時間,依公司法
   第172-1條規定,並於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簽名蓋章及聯絡地址電話,
   以親自駕臨或郵寄掛號方式,寄達(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組(10489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50號7樓),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相關提案
   資格無誤後,送交董事會辦理並函覆。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05年5月31日起至
    6月27日止,作業平台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通訊投票平台」
   ,請依相關說明操作之。【網址:www.stockvote.com.tw】
(3)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及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統計驗證機構為本公司股務組。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