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27 裕日車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1/01 發言時間 13:23:29
發言人 李振成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875881-1010
主旨 澄清106/11/01『工商時報』B4版,『蘋果日報』B02版, 『自由時報』C02版有關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11/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11/01
2.公司名稱: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
 (1)裕日車今年賺2股本(工商時報)。
 (2)全年營業利益20億(工商時報,蘋果日報)。
 (3)Q3EPS估逾4元(自由時報)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上述係法人推估,相關財報資訊以會計師查核後公布之財報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