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28 劍麟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5/03/14 發言時間 18:51:55
發言人 游孟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8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3/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3/14
2.公司名稱:劍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
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5,987,375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2,000,000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董事會擬議配發董事及員工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有差異者,應
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5,987,375元與認列費用年度
估列金額7,500,000元差異新台幣1,512,625元,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2,000,000元
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3,000,000元差異新台幣1,000,000元,主要係因帳列估
計數與董事會決議數有所差異所致,此項差異數將依會計估計變動調整入105年費
用之減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