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28 劍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16 發言時間 17:12:47
發言人 林鼎鈞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81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五樓
                東科國際全方位商務中心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一○五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06年04月15日至106年06月13日。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6年5月13日至
106年6月10日止。
(3)受理提案期間:106年04月07日至106年04月17日止。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4)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總管理處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8號19樓,電話:(02)2696-281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