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28 劍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3/16 發言時間 17:32:45
發言人 林鼎鈞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81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3/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悅來國際會議中心近悅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4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一○六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結果及薪資報酬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七席(含三席獨立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7年5月12日至
107年6月10日止。
(2)受理提案及董事提名期間:107年04月09日至107年04月18日下午五時止。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及董事七席
(含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申請,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及提名
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3)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本公司總管理處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8號19樓,電話:(02)2696-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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