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28 劍麟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1/29 發言時間 00:14:29
發言人 林鼎鈞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818
主旨 代子公司浙江劍麟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公告春節復工時間延至2月10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1/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28
2.公司名稱:浙江劍麟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浙江劍麟金屬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在地中國浙江省政府辦公廳
27日發布延遲復工通知,要求浙江省境內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本公司配合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作,復工時間由原定1月31日延遲至2月10日,影響9個工作日。
6.因應措施:1.通知客戶調整出貨時間安排。2.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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