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28 劍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6/02 發言時間 16:53:29
發言人 林鼎鈞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8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9/06/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0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8/12/1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近期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景氣趨勢未明,致本公司股價波動
劇烈,考量公司及整體股東之最大權益,擬申請撤銷本公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