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5/10/26
2.公司名稱:為升電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工商時報,中央通訊社…等
6.報導內容:
(1).為升控專利侵權 車王電稱已委請律師,無重大影響...…。
(2).車王電說,為升近期頻頻對胎壓偵測器(TPMS)業者提出訴訟…。
7.發生緣由:車王電涉及侵害本公司的通用型TPMS多項發明專利,包括可編程,
及空白燒錄等做法的整體解決方案,基於確保公司權益,
本公司最近才向智財法院起訴。
8.因應措施:
A.為升公司係無線胎壓偵測器之專利廠商,擁有中華民國、
中國大陸、歐盟、韓國、日本及美國等多數國家專利權。
本公司專利經各國專利局審核通過並核發專利證書,
各國專利局之專業及權威不容質疑。
B.為升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主張求償金額自有依據,車王電若對金額另有主張
應於訴訟程序中提出,豈可將本公司提起訴訟污名化為操作股價等行為,
藉此模糊專利侵權之焦點。
9.其他應敘明事項:為升公司係依法主張、捍衛權利,對於相關報導及車王電
不實指控誤導投資大眾,本公司深表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