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43 宏旭-KY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8/11/12 發言時間 19:52:33
發言人 游裕明 發言人職稱 董事會秘書 發言人電話 0901102243
主旨 本公司為孫公司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 證,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 第四款公告。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8/11/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11/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54,00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4,1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4,1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因資金需求,擬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額度而為其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58,95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19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無
(2)日期:
無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54,0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4,1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0.0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2.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因資金需求,擬向金融機構申請人民幣共6700萬授信額度,
其中母公司宏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連帶保證金額為人民幣2,400萬元。
人民幣2,400萬元依11/12匯率1:4.34元概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