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43 宏旭-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5/14 發言時間 17:53:38
發言人 游裕明 發言人職稱 董事會秘書 發言人電話 0901102243
主旨 更正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資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5/14
2.公司名稱:本公司與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109年3月份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資訊公告部份內容誤植,
故更正公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9年3月份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為本公司資金貸與
   本期最高金額、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
   總限額分別為11,352仟元、475,056仟元及475,056仟元
 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為上海宏旭模具工業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本期最高金額、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
   總限額分別為173,817仟元、475,056仟元及475,056仟元
 本公司為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背書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12,673仟元、94,809仟元、412,673仟元及3.66%
 本公司為上海宏旭模具工業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12,673仟元、0仟元、0仟元及0%
 本公司為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12,673仟元、104,129仟元、412,673仟元及12.40%
 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為本公司背書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12,673仟元、47,405仟元、412,673仟元及5.49%
 上海宏旭模具工業有限公司為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12,673仟元、290,693仟元、412,673仟元及34.62%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為本公司資金貸與
   本期最高金額、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
   總限額分別為12,085仟元、472,182仟元及472,182仟元
 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為上海宏旭模具工業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本期最高金額、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
   總限額分別為173,817仟元、475,056仟元及475,056仟元
 本公司為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背書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03,297仟元、30,276仟元、403,297仟元及3.66%
 本公司為上海宏旭模具工業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已於去年結案並刪除
 本公司為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03,297仟元、104,321仟元、403,297仟元及12.69%
 HORNG SHIUE INDUSTRIAL CO.,LTD.為本公司背書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03,297仟元、45,414仟元、403,297仟元及3.84%
 上海宏旭模具工業有限公司為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及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分別為
   403,297仟元、291,229仟元、403,297仟元及36.95%(其他更正內容詳更正後明細表)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