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50 IKKA-KY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6/30 發言時間 17:44:33
發言人 胡湘麒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3587092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11/06/30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6/3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臺幣87,000,000元,每股配發金額為新臺幣3.2222222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7/28
5.最後過戶日:111/07/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8/03
8.除權(息)基準日:111/08/03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謹訂於111年8月31日起,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發放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匯費及支票處理費(含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3)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致需配合變更上述日期及其他相關事宜時,董事會決議通過
   授權董事長依新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4)本次盈餘分派案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庫藏股轉讓、註銷等因
   素或可轉換公司債辦理轉換、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及發行新股等因素,致使股東配息
   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擬提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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