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12/12
2.公司名稱: 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6/12/12 15:12發布之重訊內容誤用第4條第10款,現改以第4條第49款更正
之。
(2)106/09/27本公司通過董事會通過對大陸投資案,後經與蘇州紫光存儲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蘇州紫光)協議,蘇州紫光將對本公司之子公司蘇州光建存儲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蘇州光建)進行增資,本公司對本案投資金額沒改變,
仍維持106/09/27公告4,500萬美金不變。
8.因應措施:今106年12月12日發重訊更正之。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代子公司蘇州光建與蘇州紫光簽訂增資合約。
(2)蘇州紫光未來將增資本公司之子公司蘇州光建,於雙方於完成相關法定申請程序後
,將展開合資營運。增資後註冊資本額為1億美元(或等值人民幣)。本公司將持有45%股
權,蘇州紫光持有剩餘之55%股權。
蘇州紫光與本公司將共同組成董事會,蘇州紫光將指派3名董事,本公司將指派2名董事
。
未來合作雙方將生產存儲相關產品,並透過紫光集團對中國市場的深度耕耘,以兼具
彈性與效率的合同制造(Contract Manufacturing) 運營模式,結合中國市場當地供應
鏈,快速穩定滿足中國客戶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