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01 光寶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1/03/11 | 發言時間 | 17:47:21 | 發言人 | 邱森彬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8798-2888#6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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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因分割案 向債權人通知及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3/1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1/03/11 2.公司名稱: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進行組織重整及專業分工,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民國 111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戶外照明事業部門之相關營業(含資 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既存且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光林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暫定為中華民國111年5月3日。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企併法第35條規定向本公司債權人為公告。本公司 之債權人如對於本分割案有所異議,請於自中華民國111年3月11日起至民國111年 4月11日向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 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19樓)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異議即 視為無異議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