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02 麗正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4/07 發言時間 17:58:45
發言人 劉鳳琴 發言人職稱 主任 發言人電話 02-288011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04/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0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3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3,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股配發0.081元無償配股(即每仟
股無償配發8.1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併湊成整股,逾期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
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