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02 麗正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0/09 發言時間 17:06:52
發言人 劉鳳琴 發言人職稱 主任 發言人電話 02-288011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資金貸與超限之改善計畫執行 情形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10/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10/09
2.公司名稱: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9月26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38526號函辦理。
8.因應措施:本公司之子公司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19,234千元,業已超過所訂資金貸與限額19,127千元,改善計畫及執行情行如下:
因子公司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已依其營運資金狀況償還部分借款予本公司之子公司
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故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併同減少對其資金貸與額度,因
此已於103年第三季改善完成。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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