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02 麗正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3/30 發言時間 18:23:55
發言人 劉鳳琴 發言人職稱 主任 發言人電話 02-288011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71號(本公司三樓禮堂)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報告。
(2)104年度營業報告書。
(3)104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4)本公司103年出售不動產予關係人報告。
(三)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104年度盈餘分派案。
(四)討論暨選舉事項:
(1)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2)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3)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4)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
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
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
於民國105年4月22日起至民國105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提名,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務請
於民國105年5月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
理提案或提名處所: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92-2號(本
公司股務室)。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