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02 麗正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15 發言時間 16:24:58
發言人 林瑞萍 發言人職稱 總管理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8801122
主旨 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3/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5
2.公司名稱: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
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1)員工酬勞新台幣1,100,000元
(2)董事酬勞新台幣2,100,000元
(3)以上款項均以現金發放
(4)上述決議數與112年度認列費用帳列金額差異數600,000元,係因與董事會決議數
有所差異所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