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2 金寶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3/24 發言時間 19:19:22
發言人 許文漢 發言人職稱 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622660-12227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147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 一○五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承認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承認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 許可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06年4月7日起
至106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為臺北市南京東路5段99號10樓
(本公司投資人關係室)。
(2)本次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之1條規定,
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