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許勝雄
董事:許勝傑、沈軾榮、陳瑞聰、鵬寶科技(股)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沈俊德、
許介立、黃玉輝、黃志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6年6月23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沈軾榮、黃玉輝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沈軾榮、董事-黃玉輝
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沈軾榮、董事-黃玉輝
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黃玉輝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華中路180號3幢一層140室
(2)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巴城鎮祖沖之中路889號
(3)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沙頭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網絡科技技術開發
(2)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設計、生產寬頻網絡產品及銷售
(3)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加工製造及銷售其他公司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2)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係本公司重要子公司之子公司
(3)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