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2 金寶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11 發言時間 17:04:34
發言人 游千慧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622660-1225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3/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0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147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2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 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112年度盈餘發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於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13年股東常會議案。
  (2)股東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否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受理提案期間:自113年3月18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4)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147號(股務室收)
  (5)本次股東常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法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
     知,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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