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3 華通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6/13 發言時間 16:48:40
發言人 陳嘉懃 發言人職稱 副總裁 發言人電話 (03)323111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銀行聯貸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6/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6/13
2.公司名稱: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償還暨有金融負債暨充實營運週轉資金,擬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等
 共同籌組授信銀行團,對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過新台幣五十億元整之中期聯合融資。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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