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3 華通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3/14 發言時間 15:03:25
發言人 陳嘉懃 發言人職稱 副總裁 發言人電話 (03)3231111
主旨 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蘆竹鄉新莊村大新路814巷91號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事項報告
     (4)本公司間接投資大陸情形報告
     (5)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
        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2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現金股利0.5元)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
 東書面提案及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之期間為103年4月7日起至
 103年4月16日下午五點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桃園縣蘆竹鄉新莊村大新路814
 巷91號),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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