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3 華通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3/13 發言時間 13:36:19
發言人 陳嘉懃 發言人職稱 副總裁 發言人電話 (03)3231111
主旨 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814巷91號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事項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3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現金股利0.6元)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104年4月7日起至104年4月16日
 下午五點止,受理股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
 區新莊里大新路814巷91號),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