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3 華通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12/07 發言時間 11:09:44
發言人 陳嘉懃 發言人職稱 副總裁 發言人電話 (03)3231111
主旨 說明12/7 鉅亨網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12/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12/07
2.公司名稱: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6.報導內容:依華通的訂單及出貨狀況來看,其11月營收仍在50億元之上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對外發佈相關營運數據,亦無做財務預測,特此聲明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