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3 華通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8/06/13 | 發言時間 | 14:40:06 | 發言人 | 陳嘉懃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副總裁 | 發言人電話 | (03)32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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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獨立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6/13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邱慈觀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以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二分之一以上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邱慈觀 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2號核建大廈8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投資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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