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4 台揚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12/12 發言時間 16:41:18
發言人 吳永欽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3335
主旨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12/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12
2.公司名稱: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12月12日截止,
 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三項之規定辦理,自112年12月13日至113年01月15日
    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
    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