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4 台揚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3 發言時間 14:52:43
發言人 吳永欽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3335
主旨 本公司民國113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3/06/13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代表董事:黃振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振庭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振庭 富鴻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振庭 重慶鴻道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富鴻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寶安區龍華街道油松第十工業區東環二路二號
 重慶鴻道富科技有限公司
 重慶市沙坪壩區東區一路 1 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富鴻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開發生產經營高端路由器
 重慶鴻道富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生產經營高端路由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