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4 台揚 公司提供 |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14/06/18 | 發言時間 | 17:10:17 | 發言人 | 吳永欽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77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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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06/18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謝其嘉 董事長 (2)楊國強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扣除利益迴避後之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 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謝其嘉 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謝其嘉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駐馬店市遂平縣富強北路與希望大道交叉口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