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295,528,01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8/07~104/10/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1,912,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6.14~37.92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1/4/30~101/6/28 買回24,000仟元並註銷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4年8月6日第6次董事會決議自申報起二個月內,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以1,210,103
千元為上限,預計買回31,912千股,惟當股價低於上述區間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
份。並將買回之股份悉數辦理銷除,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依規定聲明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決議,已考量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
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楠梓電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案,預定買回普通股31,912千股、最大動用金
額為1,210,103千元及買回區間價格之範圍為16.14元~37.92元。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
格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且未來執行時對公司財務狀況尚不致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應無重大
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