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04
2.減資基準日:106/08/0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一○六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茲依據本公司章程、「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價證券
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公司經一○六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1,545,900元,銷除
已發行普通股股份42,154,59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28日金管證
發字第106002701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本次減資相關明細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及金額:已發行普通股281,004,5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共計新台幣2,810,045,900元。
(2)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421,545,9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
股股份42,154,590股,減資比率約為15%,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
(3)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238,85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壹拾元整,減資後換發金額新台幣2,388,500,000元。
(4)本次現金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臺幣1.5元,每仟股換發
850股(即每仟股減少150股);減資後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
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
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面額認購。
四、減資換股相關日期如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6年09月15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09月16日起至106年09月24日止。
(3)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6年09月20日。
(4)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06年09月14日起至106年09月24日止。
(5)新股票上市暨舊股票停止流通日期:106年9月25日。
(6)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06年9月25日。
五、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六、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之股票已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
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
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股東於民國106年09月15日下午4時
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以民國106年9月15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
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股票換發地點: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
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七、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
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6/09/20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9/16
6.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7.新股預計上市日:106/09/25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238,850,0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