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6 楠梓電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8/16 發言時間 15:31:12
發言人 呂淑芬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3612116#101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完成資本額變更登記
符合條款 36 事實發生日 106/08/16
說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6/07/28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6/08/16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2,810,045,900     281,004,590         27.36
減資後   2,388,500,000     238,850,000         32.19
註:每股淨值係以106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一○六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茲依據本公司章程、「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價證券
    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公司經一○六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1,545,900元,銷除
    已發行普通股股份42,154,59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28日金管證
    發字第106002701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本次減資相關明細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及金額:已發行普通股281,004,5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共計新台幣2,810,045,900元。
    (2)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421,545,9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
       股股份42,154,590股,減資比率約為15%,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
    (3)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238,85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壹拾元整,減資後換發金額新台幣2,388,500,000元。
    (4)本次現金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臺幣1.5元,每仟股換發
       850股(即每仟股減少150股);減資後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
       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
       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面額認購。
四、減資換股相關日期如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6年09月15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09月16日起至106年09月24日止。
   (3)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6年09月20日。
   (4)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06年09月14日起至106年09月24日止。
   (5)新股票上市暨舊股票停止流通日期:106年9月25日。
   (6)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06年9月25日。
五、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六、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之股票已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
      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
      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股東於民國106年09月15日下午4時
      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以民國106年9月15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
      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股票換發地點: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
      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七、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
    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238,850,000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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