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3 中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5/09 發言時間 18:59:21
發言人 蕭英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98989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補行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符合條款 6 事實發生日 103/05/0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03/05/0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曾逸安/現任本公司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宜菁/首席財務顧問(股)公司專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由於曾逸安先生已於103年3月19日任期屆滿並依法解任,依據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規定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8/23~104/06/14
8.新任生效日期:103/05/0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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