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3 中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8/05 發言時間 19:17:25
發言人 蕭英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98989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第四十一次買回庫藏股
符合條款 35 事實發生日 103/08/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718,105,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8/06~103/10/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00~6.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6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1,348,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37次:1,348仟股(未銷除及轉讓)
第38次:42,592仟股(已銷除)
第39次:37,995仟股(已銷除)
第40次:30,000仟股(將辦理銷除)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37次:因執行期間股價已漸漸回穩,已達庫藏股預定效果。
第38次: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
第39次: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03年8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擬買回100,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6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4.91%,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買回股份之買回區間價格,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
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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