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8/26 發言時間 18:39:19
發言人 呂清雄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本公司澄清民國102年8月26日經濟日報報導內容
符合條款 31 事實發生日 102/08/26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2/08/26
3.報導內容:仁寶攜手華為,巴西合資設廠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如媒體報導,與大陸華為公司
於巴西合資設廠,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