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8/26 發言時間 14:06:46
發言人 呂清雄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本公司澄清民國102年8月26日經濟日報報導內容
符合條款 31 事實發生日 102/08/26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2/08/26
3.報導內容:仁寶攜手華為,巴西合資設廠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基於商業慣例,針對媒體報導之任何
有關單一客戶或訂單等涉及業務機密之訊息,本公司秉持一貫立場,不予評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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